省市级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省市级规章制度 >> 正文

2017年陕西省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申报

发布时间:2018-02-24作者:浏览量:

附件2

2017年陕西省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申报指南

依据《陕西省科技厅支持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2017年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重点推进企业依托高校优势学科在校园建立企业作为“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和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四主体一联合”)的新型研发平台。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工作指引》要求、按照 “四主体一联合”原则建立的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可由在陕境内省级以上行业骨干龙头企业(转制院所)或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与拥有相应优势学科的高等院校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与在陕高校已签订以“四主体一联合”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合作协议。具体包括:

(1)平台名称与类型。专业化研究院(所、中心)等新型研发组织;

(2)投资构成。包括资金、场地、仪器设备等投入情况,其中企业投资于联合研发平台的经费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60%;

(3)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科研管理、资产管理、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等,明确平台由企业为主管理,管理人员、研发团队和研发项目围绕企业需求组织。

2.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用于合作项目的研发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在省财政资助经费拨付前,企校筹集的项目经费的50%以上须打入双方协议约定的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联合专户。

3.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办公及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米,具备开展研发所需的办公和仪器设备等基本科研条件,且企业管理团队和联合研发团队核心人员不少于10 人,并已进驻平台正常开展研发工作。

三、提交材料

1.陕西省企业主导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申请申报书(另行发布);

2.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合作协议;

3.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申请书及建设、运行方案,包括资金投入、场地地址及面积、仪器设备、成果权益分配等情况;平台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双方管理人员及研发团队简历与签约协议书或个人承诺书等;

4.运行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等;

5.企业技术需求及平台近期研发项目情况;

6.租房协议和资金到帐证明等。

上一条:陕科发[2016]22号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厅支持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工作指引》和《申报指南》补充说明的通知

下一条:陕发[2016]26号《陕西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

公司新闻更多+

通知公告更多+

公司党建

地        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勇字楼10层    邮编:710072

电话/传真:029-88491100

版权 所有:© 西北工业大学     

ICP备案号:陕ICP备0501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