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孵团队和企业:
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科技园字〔2023〕15号),现就申报2023年度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创新基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入孵团队和企业。
二、支持方式
奖励性补助。补助标准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类
1.首次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
2.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3.首次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或重新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
4.首次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多次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照最高级别给予补助,不叠加补助。
(二)企业牵头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类
1.牵头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
2.牵头建设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省级创新联合体等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多次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照最高级别给予补助,不叠加补助。
(三)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吸纳高校科技成果类
1.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原始取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
2.与西北工业大学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企业。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多次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叠加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0元。
(四)企业开展技术合同登记类
1.首次在科技园公司合同登记处进行技术合同登记的企业;
2.在科技园公司合同登记处年度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叠加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0元。
(五)团队和企业参加融通创新活动类
1.获得“互联网+”“挑战杯”国赛金奖的团队和企业;
2.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创新创业50强”和“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50强的企业。
同一团队和企业同一年度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叠加补助。
四、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别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创新基金申请表》(附件2-附件6),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本次申报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11月29日-12月15日;
第二批申报受理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12日。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类别分别装订(A4纸打印、无需胶装、盖骑缝章),在申报受理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园(可邮寄),电子版(命名格式:企业/团队名称+申报类别)发送至邮箱kejiyuan@nwpu.edu.cn。
联系人:高鑫 贾颖颖
联系电话:029-88491250 88460855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勇字楼1008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2.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创新基金申请表(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类)
3.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创新基金申请表(企业牵头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类)
4.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创新基金申请表(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吸纳高校科技成果类)
5.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创新基金申请表(企业开展技术合同登记类)
6-1.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创新基金申请表(团队参加融通创新活动类)
6-2.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创新基金申请表(企业参加融通创新活动类)
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