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服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国家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保障有关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促进技术市场健康、有序和繁荣发展所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的通知》(陕科办发〔2023〕25号),陕西西工大科技园有限公司获批陕西省技术合同“西安市第九登记处”。

一、登记对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统一由卖方(进口合同由买方)按照自愿原则在所属地域内选择登记机构进行一次性登记。

二、办理流程

1.实名认证: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官网(https://fuwu.most.gov.cn)”进行账号注册及实名认证。

2.注册信息:通过“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善注册信息,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申请登记技术合同。

3.材料上传:通过“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上传技术合同及相关材料信息,提交登记机构审核。

4.线下办理携带技术合同原件一份至登记机构现场审核,审核无误后登记机构出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免税合同由登记机构统一办理,500万以上大额合同需参加技术评审)。

三、办理材料

1.已生效并在有效期内的技术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合同相关附件(技术协议、技术方案)、证明材料(识产权证书、专利缴费证明)等。

3.申请登记的技术合同及附件为外文形式的,应同时提交与原合同释义相同的中文副本及一致性承诺书等材料。

四、享受政策

序号

政策项目

政策内容

1

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2

减免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卖方认定,买方享受)。

4

西安市技术输出方奖励

按照技术合同成交额万分之一(0.1‰)的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于上年度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50亿元的技术输出方,在奖励50万元基础上,结合年度资金预算情况,按照超过部分万分之零点五(0.05‰)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5

西安市技术交易信用贷

对于出具推荐函,具有经认定的近两个年度的技术合同,通过信用贷款方式,获得合作银行1年(含)以内贷款的企业,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按照贷款额的2%给予贷款贴息;营业收入高于5000万元、低于4亿元(含)的,按照贷款额的1%给予贷款贴息。每家企业最高支持三次。

五、业务咨询

咨询电话:029-88493000

办公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创新大厦B座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