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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陕西省教育厅开展秦创原建设成果(产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2 点击数:

各科研团队、成果转化企业:

为进一步充分展示推介全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成果(产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产品供需对接,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升级扩能。现面向全校开展秦创原建设成果(产品)征集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长期征集,首批从即日起至2025年1月29日。

二、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反映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成效的重大成果(产品)的实物、模型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全球(全国)首台(套)、性能领先和打破国外垄断的重大成果(产品);

(二)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重大成果(产品);

(三)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产学研深度融合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产品);

(四)其他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创新成果(产品)等。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成果(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聚焦我省重大产业发展方向;

2.核心技术突出,有完整的技术性评价;

3.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4.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

(二)以下成果(产品)不列入征集范围: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且尚未经依法审查确认的;

3.涉及国家秘密的;

4.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5.完成者提供的证明材料涉及虚假的。

四、有关事项

征集遴选的优秀成果(产品),将纳入全省秦创原重大创新成果(产品)库,在全省秦创原建设展厅和各地科技展馆进行推介展示,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重要科技会展和项目路演对接活动,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介。

请各团队、企业积极参与,认真梳理,填报秦创原创新成果(产品)信息表,将电子版发送至56055527@qq.com,首批征集时限截至2025年1月29日。

联系人:景惜春 88491617

附件:秦创原创新成果(产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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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