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团队、成果转化企业:
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军工先进技术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依据《军工技术推广专项奖励性后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科工技[2017]107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查询网址:https://www.sastind.gov.cn/n10086167/n10086221/c10129724/content.html),国防科工局现征集2026年军工技术推广专项奖励性后补助项目建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符合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未来产业。
二、申报数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有关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
三、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或区域特色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方向。
(二)所推广技术为军工高新技术,且为项目核心技术。
(三)所推广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国家专利等知识产权。
(四)形成直接推向民用市场的新产品、新系统,投产二年以上并具备一定产业规模,为经济社会创造较大利益。
(五)不涉及国家秘密,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等法律法规要求。
(六)推广应用研发活动未得到中央财政资金资助。
(七)研发过程和财务资料完备。
(八)符合项目征集要求。
四、项目类别按一类、二类、三类评定,标准如下:
(一)一类。项目形成的新产品、新系统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的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利润率达10%以上;或者项目形成的新产品、新系统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的销售收入达10000万元以上、利润率达10%以上。或者项目形成的新产品、新系统符合国家战略需求,打破国外技术禁运和封锁,实现国产化自主替代,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二)二类。项目形成的新产品、新系统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的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利润率达10%以上;或者项目形成的新产品、新系统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的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利润率达10%以上。
(三)三类。项目形成的新产品、新系统主要技术指标和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的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利润率达10%以上。
销售收入和利润率按前二年平均销售收入和利润率计算。
五、申报要求
各项目严格对照《实施细则》要求,重点关注项目申报条件的符合性,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以及相关推广应用研发活动是否得到过中央财政资金资助。具体参考以往项目审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见附件1),确保申报材料规范、真实、合规。
六、报送要求
请有意愿申报的科研团队或企业编制《军工技术推广专项奖励性后补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填写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6年7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签章齐全)及电子版(光盘、WPS格式)报送国家大学科技园(友谊校区勇字楼10层1002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书应随附以下证明材料
(一)所推广军工高新技术来源于军工任务的证明,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涉及技术许可转让的应提供相关许可转让合同(复印件)。
(二)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新产品、新系统技术水平评价报告,以及用户出具的新产品、新系统使用报告。
(三)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近二年度的销售收入、利润率等指标。
(四)推广应用研发活动等相关研发过程记录和近二年的财务报表。
(五)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校内联系人及电话:李冰 029-8849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