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24年11月13日审议通过了《西北工业大学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实施细则(试行)》,为更好地帮助教师理解其中关于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现金奖励的部分,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 寻找渠道,让自己手中的专利盘活起来
教师可系统归纳课题组待转化的有效存量专利,可优先通过技术许可或技术转让的方式与企业开展合作,签订技术转让(许可)合同。特别指出,若教师没有较好的对接渠道,可通过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例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校企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秦创原高价值专利大赛”等高质量的展会及赛事来增加成果的曝光度。
除上述方式外,如果您有成果转化意向,也可登录翱翔门户知识产权系统,登记您的转化意向,我们将及时与您对接!

2.经费到账前,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教师签订上述技术转让(许可)合同并在知识产权系统完成立项,
随后访问科研系统完成“技术合同认定及免税申请”(注意:免税需要开具普票),即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经费到账后,学校奖励成果完成人方案
问:成果转让、许可经费到账后,学校是否要收取管理费用?
答: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的收入,无需加收项目管理费,而是将学校的成果转化收入按照管理办法分配或奖励给相关方,其中成果完成人为最大的受益方。目前,学校依据《西北工业大学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实施细则(试行)》将现金到款的80%—92%奖励给成果完成人。


4.奖励金额落实后,教师提现减免50%个人所得税
奖励金额落实后,教师有两种方式可以使用经费:
A方案:不提现,经费直接进入课题发展基金(KT),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开支。
B方案:提现,提现部分国家减半计税。
假设教师获得的奖励金额是1090.4万,免税部分则为545.2万元(1090.4万元*50%=545.2万元)。
问:教师如果想要提现,该如何操作?
答:首先,申请人进入“翱翔门户-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成果转化—现金收益提现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国家大学科技园知识产权部审核通过后,对现金收益分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国家大学科技园知识产权部开具提现证明,申请人收到短信通知后,登录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在首页“待办”模块,点击“成果转化”进入“成果转化待办列表”,点击该项任务后面的“下载”按钮,下载提现证明,并携带提现证明至国家大学科技园(勇字楼1008室)盖章。
其次,申请人在学校计划财务部官网,下载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填写完成后将电子表格发送至计划财务部邮箱:caiwuchu@nwpu.edu.cn;同时,进入学校财务网报系统,选择“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发放类型选择“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填写相关信息后,生成薪酬发放网报单并打印。
最后,申请人持①薪酬发放网报单;②技术转让合同原件;③专利证书(软著证书)原件;④陕西省科技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原件;⑤盖章的提现证明原件;⑥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6件材料一并投递至财务网报投单机。
如果您在办理成果转让、许可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联系国家大学科技园知识产权部。
地点:勇字楼11楼1102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8492338
邮箱:yangrui@nw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