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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标准必要专利

发布时间:2025-06-12 点击数:

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强化标准与专利两种战略性创新资源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日趋凸显,标准必要专利作为标准与专利深度融合的产物,其影响力已经关系到全球产业竞争与创新格局,相关问题也已经超越技术和法律层面,如何通过标准必要专利获得在重点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更大话语权和竞争优势,已成为关注的战略重点,那什么是标准必要专利,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标准必要专利的基本知识吧。

一、标准必要专利的定义和相关概念

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s-Essential Patents, SEP)是指实施该项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当专利技术被认为是实施某个技术标准所必需的(即标准必要专利)时,该专利可能会被纳入标准中。标准必要专利(SEP)的持有者是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即享有标准必要专利权的经营者或者有权许可他人实施标准必要专利的经营者;标准必要专利(SEP)的实施方是指实施标准的经营者。

从创新活动的维度看,标准必要专利是作为创新成果转化运用的重要载体,可以工具创新持续能力,提升创新竞争能力,塑造创新引领能力。企业等创新主体可以借助标准必要专利,较为稳定地获得创新收益。

从市场活动的维度看,标准必要专利作为重要的战略性创新资源,可以提升在技术合作或者专利许可谈判中的竞争力。企业在某一领域或者行业内,可以通过率先布局发展标准必要专利,引领行业技术发展方向。从而在该领域或者行业内获得市场领先地位。

二、标准必要专利的产生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等标准化组织,在特定技术领域内经过广泛的技术研讨、协商、论证等过程,制定出涵盖相关技术要求的技术标准;标准必要专利(SEP)的产生主要是在标准化组织制定技术标准的过程中,当某些专利或专利申请被认定为实现该标准所必需且无法绕开时,这些专利就成为标准必要专利。

三、标准必要专利的信息披露

在标准制修订的任何阶段,参与标准制修订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即时充分披露其拥有和知悉的必要专利,同时提供有关专利信息及相应证明材料;没有参与标准制修订的经营者可以按照标准制定组织规定,在标准制修订的任何阶段披露其拥有和知悉的必要专利,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

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是其价值实现的主要形式,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原则是FRAND原则,FRAND原则(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即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是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中的核心法律原则,旨在平衡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者之间的利益,确保技术标准的顺利推广和实施。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要求:(1)专利权人应告知未经许可使用者相关专利的信息及其侵权的情况。(2)当未经许可使用者表达了希望专利权人根据FRAND承诺与之缔结许可协议的意愿后,专利权人应根据FRAND承诺发出书面要约,提出具体的许可使用费及说明计算方法。(3)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许可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应由独立第三方确定许可使用费的数额。

五、FRAND原则

1.公平性(Fair)原则

公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专利权人的行为,专利持有人不能利用其专利地位对被许可人进行不公平的限制或要挟。例如,不能设置过高的许可费用或提出不合理的许可条件,阻碍技术的普及和应用。(2)被许可人的行为,被许可人也不能利用其市场地位强迫专利持有人接受不公平的条款,在许可谈判中,双方应平等协商,共同确定合理的许可条件。

2. 合理性(Reasonable)原则

合理性原则要求:(1)专利持有人的回报,专利持有人有权获得与其投入研发的专利相应的合理回报。这包括研发人力、物力、时间等投入的成本,以及因专利带来的市场价值。(2)被许可人的支付,被许可人则需为其使用专利支付合理的费用,这个费用应该基于专利的技术价值、市场应用前景以及双方的经济实力等因素综合考虑。

3. 无歧视(Non-discriminatory)原则

无歧视原则强调:(1)一视同仁,专利持有人对任何被许可人都应一视同仁,不应因被许可人的身份、地位或其它因素而给予不公平的待遇。这意味着,在许可条件、许可费用等方面,专利持有人应对所有潜在被许可人保持公平和一致。(2)避免歧视性待遇,对于所有参与技术标准实施的企业来说,如果专利许可费能够得到合理确定,即使它们之间存在差别待遇(如不同的许可费用或条件),也不会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歧视。但这种差别待遇不能违反反垄断法或排除、限制竞争。(3)透明度与公开性,为了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专利权人通常需要公开其SEP信息,包括专利清单、许可条件等,以便潜在被许可人了解并评估。